【聯徵分數】聯徵信用分數怎麼看?

聯徵信用分數

聯徵信用分數是什麼?

聯徵信用分數就是銀行用來評估個人信用情況作為核貸的參考依據,分數的評估則是由個人的各項債務、繳款紀錄、信用長度、聯徵次數等取決,由於皆會被記錄在個人聯徵,所以平常與金融機構的往來行為是非常重要的喔!

聯徵分數分為三種

  1. 『此次暫時無法評分』: 信用小白、信用瑕疵、債務協商
  2. 『固定評分 200 分』: 曾有過信用瑕疵等情況,但也有正常的交易紀錄,有持續使用信用卡及繳款,金融機構仍願意與申請者往來。
  3. 『實際評分 200~800 分』: 實際評分還會提供百分位區間,百分位區間為70%~80%代表信用高過70%的受評者。

如想改善目前的信用評分分數,只要之後的繳款都有正常,負債比逐漸降低,查詢聯徵次數減少,過段時間後個人的信用評分將會逐漸提升;聯徵分數最主要是讓核貸方有資料可以參考是否核貸、核貸的利率以及額度,並不是核貸的唯一標準唷!

聯徵信用分數是如何平分?

  1. 『個人信用擴張程度』 : 信用擴張程度與借貸的風險有關,評估項目包含負債總額、卡循額度、卡循比例、有無預借現金、負債比、授信餘額連續降低等等。
  2. 『各項債務繳款紀錄』 : 個人信貸、車貸、房貸、信用卡等授信借貸,從以往還款紀錄確認有無不良紀錄,如有信用瑕疵則會評估遲繳的嚴重程度。
  3. 『聯徵次數與信用長度』: 短期內被查詢聯徵紀錄的次數越多,會導致信用分數越低,建議三個月內被查詢聯徵的次數不要超過三次;信用長度則是指銀行啟用日期或信用卡日期或信用貸款開始的時間,若從未與銀行有往來紀錄,就不會有信用分數計算。

信用不良註記揭露期限

『.逾期、催收、呆帳』 – 自清償日起揭露三年,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。

『退票』- 自退票日起揭露三年,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;若是退票以清償並且已經辦妥註記者,自辦妥清償註記日起揭露六個月;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,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日起揭露六個月。

『破產』- 破產宣告紀錄或清算裁定註記,自宣告日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揭露十年。更生註記,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四年,最長不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十年。

『信用卡資料』- 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,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。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,未清償者,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,已清償者,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,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