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分土地買賣方式

持分土地買賣

持分的土地可以買賣、貸款嗎?

雖然土地是持分的,但也是可以進行買賣以及貸款的喔!只需要特別注意其他共有人擁有優先購買權,代表只要有其中一位土地持分人不同意出售,就得依照《土地法》34條之1規定,只要是想賣出土地的共有人數量、持分的權利皆超過1/2以上,依然可以進行買賣持分的土地;若只是想要賣掉個人持分的部分土地,其他持分人則有優先購買的權利。

而設定抵押貸款的部分則是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的話,土地持分人不需要取得其他持分人的同意,意思就是該持分人可以單獨進行設定房屋共同持有貸款;但如果是公同共有的房子土地,就必須要徵得其他共同持分人同意。

 

銀行持分貸款

如果是想要向銀行申貸就需要取得完整的產權,必須先請所有持分人出面書寫書面同意相關文件,並且提供信用條件等資料,但是只要其中一人有信用上的瑕疵將會被銀行拒絕申貸;或是辦理土地分割,而土地分割有三種方式,分別為協議分割、裁判分割、調解分割,也都需要全部的持有人同意才可以。

民間金融機構貸款

因為是用個人持有的部分辦理貸款,所以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即可申貸,如果不想要經過太複雜的程序,也不希望其他持有人知道自己要貸款的事,就可以選擇民間持分貸款。

持分的土地買賣限制有哪些?

依照《土地法》第34條之1規定: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,其人數不予計算。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、變更或設定負擔時,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;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,應公告之。以保障少數土地共有人之權益。